0539-8012506
時間:2019-04-27 16:24:13
為了指導企業事業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,國家環境保護部于2018年1月30日發布了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(試行)》(環辦應急〔2018〕8號),該指南規定了企業組織評審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、評審內容、評審方法、評審程序,供企業自行組織評審時參照使用。
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》明確:企業在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后,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,編制環境應急預案,并經過評審和演練后,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。
備案準備期間產生的編制說明、環境風險評估報告、應急資源調查報告、評審意見等是備案的必要文件。
企業應該向什么部門備案?
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實行屬地管理、統一備案,備案受理部門為縣級環保部門。建設單位同時需要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備案。
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,可以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編制環境應急預案,向沿線或者跨域涉及的縣級環保部門備案。